刘伶醉酒
房玄龄 / 唐
刘伶初不以家产有无介意。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其遗形骸如此。
尝渴甚,求酒于其妻。妻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酒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当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肉。”妻从之。伶跪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仍引酒御肉,然复醉。
尝醉与俗人相忤,其人攘袂奋拳而往。伶徐曰:“鸡肋不足以安尊拳。”其人笑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