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一词最早出现在《周礼·春官·典瑞》中:“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饰。”服饰是人类特有的劳动成果,也是识别不同民族的直观依据。传统的民族服饰,除了具有御寒、遮羞、装饰等基本功能外,还代表着一定历史时期的文化,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意识和审美观念,体现了社会文明的程度。
中华民族从石器时代开始,就创造了独具魅力的服饰文化。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中华民族的服饰文化愈发灿烂多彩。尤其是少数民族服饰,由于地理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两大因素,有着“十里不同天,一山不同服”的多样性。
在石器时代,藏族的祖先已经有了织物缝制行为,并懂得了装饰。西藏昌都卡若文化遗址中发现了精制的骨针和陶纺轮,以及用石、玉、骨、贝制成的石环、石珠、骨簪、骨镯和穿孔贝壳等各种饰物,其中以挂饰最为丰富。在陶罐底部发现了织物印痕,每平方厘米有经纬线各8根。在后来的羌人的古墓中发现了大块褐色斜纹和紫红色条纹相间,有大方格图案的毛织品。出土发现的毛织品图案为藏族服饰图案的雏形,所使用的褐色和紫红色,至今仍是藏族人喜欢的主要服饰颜色。
夏、商、周、春秋至战国初期,我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著名历史学家李伯谦先生将这一时期划分为四个阶段及若干个文化区,并认为这一时期华夏民族已经形成,各少数民族先民逐步而广泛地登上了历史舞台。如东胡系文化、匈奴系文化、羌戎文化、百越文化、巴蜀文化、西南夷文化都有了较大的发展。李先生的这一研究成果,使我们了解了此时期少数民族服饰发展的历史文化背景。这段时期少数民族服饰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更加突出,款式趋于完善,已有了各自鲜明的标志。如“左衽”(前襟向左掩)服装的出现,成为少数民族服饰区别于华夏服饰的一大特色。《战国策·赵策》载:“被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
战国中后期,民族文化交流达到了空前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成为这个时期我国民族服饰文化交流、发展中的一大创新和亮点。这个时期藏族祖先的服饰也有了更具体的资料。在藏族聚居地出土的数百个青铜羌人中,男女梳双辫,穿袍式衣服和毛皮披风,袒露一臂或双臂,戴发饰。据考古资料和历史文献记载,当时衣服的原材料以皮、毛、毡为主,也有一部分麻布。
先秦和两汉时期,生活在黑龙江的肃慎和挹娄民族,用动物之皮御风寒。《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蛮夷“织绩木皮,染以草实,好五色衣服,制裁皆有尾形”。佤族先民濮人“耕山力穑,颇知纺织”。
南北朝、隋唐时期,黑龙江流域的室韦“男女悉衣白鹿皮襦裤”,冬天“以厚毛为衣”。《魏书·咸阳王禧传》载,鲜卑族妇女之服,为“夹领小袖服”。《隋书·高昌传》载:“男子胡服,妇人裙襦,头上作髻。”《新唐书·南蛮传》载:“黑僰濮,山居,妇人以幅布为裙,贯头而系之。男子以花布为套衣,亦有百夷(傣)装饰者。”佤族崇尚红色和黑色,服饰多数以黑为质,以红为饰,基本保留着古老的山地民族的特色。敦煌壁画《吐蕃赞普礼佛图》描绘了赞普所戴的红绸制成的宝塔形“朝霞帽”。《旧唐书·南蛮传》载:“男子左衽,露发,徒跣;妇人横布两幅,穿中而贯其首,名为‘通裙’。”这是唐代南平(今黔北和川东)獠人的装束。
7世纪中叶以后,吐蕃与唐朝关系和睦,并大规模通商,中原地区的丝绸麻布、纺织技术、图案纹样以及服饰款式都传入吐蕃。加之吐蕃不断扩大对外交往,藏族服饰也或多或少地吸收了西域服饰的红巾、披纱以及印度、尼泊尔佛教服饰的特征。吐蕃王朝对贵族服饰有明确的规范和制度,从中也可以看出西域文化特别是唐代中原文化对藏族服饰的影响。国王大臣身着锦缎半月形披风,足蹬螺尖藏靴;王妃着及地深蓝色长袖上衣、黑长裙,冬天外加皮袍;军士穿虎皮,披虎皮斗篷,拿豹皮鞭;百姓夏天穿毡袍,冬天穿肥长袖、宽大无面皮袍,妇女面部涂成白色。
元朝服饰的等级制度明显。《元史·舆服志》规定:“职官除龙凤文之外,一品、二品服浑金花,三品服金答子,四品、五品服云袖带襕,六品、七品服六花,八品、九品服四花。职事散官从一高。系腰,五品以下许用银,并减铁。”
明清时期,服饰更加精致,如满族的旗袍、蟒袍、“钿子”等。有关各民族服饰的记载也十分详细,如清代《百苗图》等。新疆出土的哈密王帽上绣满了巴旦木、石榴、枝叶等图案,充分显示了哈密王的尊贵地位。
到了近代,在壮、回、满、侗、苗等三十几个民族和蒙古族、彝族、黎族的大部分及藏族的小部分聚居地,封建地主经济占据着统治地位;大部分藏族聚居地和部分傣族聚居地、维吾尔族聚居地,存在着封建农奴制;云南、四川及大小凉山还停留在奴隶制阶段;而独龙、基诺、佤、珞巴、鄂温克、黎等民族的全部或一部分,还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这一时期可以说是四种社会经济形态并存的社会发展时期。各民族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不同的生产力状况,导致了不同的物质文化水平。因而少数民族服饰中所表现出来的文化内容,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呈现梯度发展的状况,特别是人类早期的许多服饰形态还时有所见。
现代,我国少数民族服装在款式的设计、面料的使用与搭配、色彩的选择与组合方面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如满族的旗袍,朝鲜族妇女的衣裙,蒙古族、裕固族、藏族的袍子,维吾尔族妇女的连衣裙、男子的套头衬衫,彝族、傣族、黎族妇女的衣裙等,都非常有特色。我国少数民族服饰不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而且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各族人民在编织、刺绣、印染、鞣制皮革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编织方面,有毛南族的“花竹帽”、高山族的“藤盔帽”;纺织方面有土家族的“西兰卡普”,傣族、壮族、黎族织锦;刺绣方面有苗族“劈丝绣”、土族“盘线绣”、侗族“打籽绣”等;蜡染手工艺技术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想象力,用灵巧的双手制作出了各种生动优美、寓意深刻的纹样图案,给人以美的享受。